106年度住宅補貼計畫自7月21日起開辦,租金補貼維持計畫戶數5萬戶以上,其中新北市租金補貼戶數為1萬3,000戶,為全台最多,而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4,000元,最長補貼1年。
至於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分別為940戶及534戶,優惠貸款額度依購屋區域不同最高250萬元及80萬元,可享有優惠利率,目前一般戶為1.137%、弱勢戶為0.562%。新北市城鄉發展局表示,今(106)年度新北市各項補貼所得及財產標準都放寬,租金補貼家庭年所得標準由原本66萬元調高為70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則由1萬9,260元調高為2萬550元。
此外,往年承租非合法建物,像是頂樓加蓋的弱勢家庭,礙於相關法規無法提出租金補貼申請,今年也放寬讓具備住宅法第4條的經濟或社會弱勢家庭,只要同時檢附自105年12月23日前已承租同一非合法建物達1年以上的租賃契約書,即104 年12月24日前起承租迄今,以及相關居住佐證資料,也可提出申請。不過非合法建物的租金補貼僅能1次請領1年,期間將鼓勵弱勢家庭改善居住環境,移居至合法房屋。
城鄉局住宅科鄭健志指出,去(105)年約有1萬5千戶提出申請,扣除資料不全、條件不符者,符合補貼資格者有12,923戶,由於今年又放寬申請標準,預料申請人數會突破往年。
今年度住宅補貼自106年7月21日起至8月31日止受理申請,民眾可就近至區公所免費索取申請書,或上網下載申請書,填寫後並檢附相關文件,採臨櫃或郵寄方式向市府提出申請。
【2017-06-16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