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消費持續發燒,但衍生的申訴案件也不斷攀升。根據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去(106)年全台各個縣市政府受理網購消費爭議案件,總計2,429件,年增幅14.5%。遭申訴最多的三名,分別為蝦皮、露天、雅虎,尤其是新崛起的蝦皮購物,申訴案件暴增86%,案件總數甚至高過露天、雅虎的合計量。
據瞭解,蝦皮去年共遭申訴案件為1,412件,較前(105)年增加653件;露天及雅虎則各為615件、402件,都比前年減少,其中露天減少199件、雅虎減少145件。消保處表示,已要求蝦皮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法,並於3個月後回報其改善情形,至於露天、雅虎經勸導後,現已有明顯改善。
消保處分析,蝦皮購物遭最多申訴案件的類型,與業界一樣都是「不遵守7天猶豫期」,全台去年總共接獲749件此類申訴,占比達30.8%最多,其次是「瑕疵品」465件、占19.1%,第三則是「收到仿冒品或不同商品」166件、占6.8%。
消保處提醒,經營網購平台的業者,也要負起管理及教育賣家、買家遵守消保法的責任,以減少消費糾紛不斷發生。而消費者在網路上購買商品或服務時,更應注意賣家與交易平台的信譽,若與網路平台上賣家私下交易,一旦產生糾紛,都可能增加處理困難度。
事實上,除消費者保護法「合理例外情事」,網購買家皆可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天內,向企業經營者,主張無條件解除契約,且不須負擔任何費用,例如解約後運送費用等。不過,也有例外狀況,若賣家非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企業經營,像是從事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者,譬如一年只有幾次在網路上銷售不用東西的業餘賣家,則改依民法處理,當產品有瑕疵才可退回。
【2018-02-12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