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開徵牌照稅後,緊接著5月就是報稅月。而依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106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為16.6萬元,可自今(107)年5月的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扣除,不須繳稅。
所謂「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是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計算,並於每2年定期檢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106年12月28日施行,賦予納稅者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加以課稅。
也就是說,納稅者納稅者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每一申報戶擇一扣除,可減除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以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的合計數。如果低於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乘以納稅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者,兩者之差額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以一家6口,夫妻、扶養2名子女、父母均未滿70歲的雙薪家庭,且採標準扣除額為例。106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所需費用為16.6萬元,因此這家人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為99.6萬元(16.6萬元x6人=99.6萬元)。
經計算高於依所得稅法規定得自綜合所得總額減除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合計數96.4萬元(免稅額8.8萬元x6+標準扣除額18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2.8萬元x2)。兩者差額3.2萬元(99.6萬-96.4萬),可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以計算綜合所得淨額。
此外,107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自3月中旬陸續寄送,若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於5月2日23時前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直接在超商櫃檯繳納。
107年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為4月1日起至4月30日,如選擇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或是透過行動支付工具」如台灣Pay、twallet及智付寶Pay2go,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線上繳稅。
【2018-03-3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