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電子廠商所需的電容器,幾乎通通都得靠國外進口,但前(2013)年底有業者主動向公平會通報,有鋁質和鉭質電容器業者幾十年來不斷開會,藉以交換競價資訊,公平會調查發現聯合行為屬實,開罰57億9,660萬元罰鍰,未來可能將掀起國際級的連鎖效應。
公平會於2011年10月立案,去(2014)年3月與美國、歐盟及新加坡等國,一起展開調查,發現鋁質電容器業者日商NCC、鉭質電容器業者NEC TOKIN及美商Vishay Polytech...等共10家業者,涉及聯合壟斷行為,因此於今(9)日處以57億9,660萬元罰鍰,創下公平會針對國外廠商開罰最高罰金紀錄,也僅次於2013年的9家民營電廠聯合行為開罰的60億7千萬元。
鋁質電容器主要用在桌上型電腦、生活家電、電視遊樂器等大型電子產品;而鉭質電容器則用於筆電、手機等小型電子產品。此外,台灣鋁質電容器廠商市占率僅3%,鉭質電容器更是100%仰賴進口,涉案業者10多年來透過聯合行為,光是在台灣總銷售金額就高達660億元。
公平會副主委邱永和表示,事實上,自從2013年11月某廠商主動通報後,公平會立即和美國、歐盟、新加坡等國家成案調查,發現這些業者從1980年開始,每個月在日本或香港或台灣開會,藉以交換競爭等敏感資訊,已構成聯合議價的行為。由於鋁質電容器及鉭質電容器需求大,業者動輒有上億元的獲利,影響甚劇。
邱永和進一步指出,目前至少有歐盟、美國、日本、韓國、新加坡,以及中國大陸,仍在進行調查或處理中,台灣是第一個開罰的國家,未來將會引發連鎖效應,其他國家也將處以懲治。同時,這是2011年台灣實施寬恕政策後,第3件處分的國際重大案件。
【2015-12-09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