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直播當道,人人都是主播,消費者更只要動動手指,就能買到俗擱大碗的商品。消基會抽查臉書直播賣家,發現超過90%業者退換貨機制違反「消保法」規定,提醒民眾購物時最好記錄過程和相關訊息,以免「出代誌」無法舉證。並呼籲政府相關單位應嚴加稽查,以免淪為助長詐騙集團的溫床。
消基會檢視30家以臉書直播銷售的賣家,發現2家業者有明確註明退貨機制,6家業者未註明是否可退貨,卻有22家業者直接明白標示「薄利多銷,小瑕疵概不可退換貨」、「出清特賣無退換貨」、「商品售出一律不退換貨」等字眼,擺明違反「消保法」規定。
就有民眾投訴,在臉書直播中競標喊價方式以2萬2千元購入玉鐲,但業者卻在買家得標後告知商品只能以5萬元售出,買家因此取消交易,賣方卻以拍賣當下已告知「低價競標拍賣商品,售出後不退換」,催促民眾盡快付款;買方想找出直播影片對業者提出證明時,發現影片早已下架,毫無資料可舉證。
事實上,消費者在直播平台上競標或出價商品時,依法買賣契約已經生效,適用「消保法」通訊交易規定。除商品或服務屬於主管機關明定合理例外情事,消費者享有7天猶豫期,可不附理由要求解約退款,就算業者企圖以面交取貨規避7天猶豫期,也是徒勞無功。
有些直播主會請消費者私訊提供個資並限期匯款,但直播結束後業者隨即將影片刪除,讓民眾收到商品後,無從比對商品內容,也毫無相關資料能夠舉證。消基會建議,在購物當下應同步用手機錄影,或截圖記錄產品相關訊息,更要在下標前了解業者聯繫方式、有無提供退貨服務、是否開立發票。
消基會呼籲,臉書並沒有設置客服電話,主管機關應嚴加關注臉書已遭有心人士利用為詐騙工具;並全面檢視現行「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對於臉書直播賣家規範力度是否充分完整,如有必要,應加以修訂;政府應成立專案,稽查直播現場的網頁標示內容、商品品質等項目,進行調查與取締,以導正市場秩序。
【2017-07-2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