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塑膠微粒產品,對海洋生態環境有極大威脅,環保署公告自明(2018)年元旦起,將禁止製造、輸入相關產品,違反規定的製造業者將處6萬至30萬元罰鍰。且明年7月開始更進一步禁止販售,違反者也將處1,200至6,000元。
含有塑膠微粒的產品,目前多為盥洗用品,包括像是沐浴乳、洗髮乳、牙膏、香皂、洗面乳、磨砂膏等。環保署日前抽驗60件市面商品,發現洗面乳、磨砂膏等,含有塑膠微粒的比例高達3成以上。
環保署表示,根據聯合國報告,塑膠微粒材質包含尼龍、PE(聚乙烯)、PP(聚丙烯)、PS(聚苯乙烯)、壓克力等,添加在化妝品或個人清潔用品中,主要以達到去角質、清潔等效果,吸引民眾購買,但卻對環境造成傷害。
特別是塑膠微粒因為粒徑小的特性,汙水處理廠無法攔截過濾,當民眾使用後,經由清水沖洗,這些塑膠微粒就會直接從浴室直通河川、海洋,因此不少國家對於塑膠微粒的預防措施,也多是直接從產品端禁止。
環保署強調,明年1月起將全面稽查受管制產品的製造業者,並優先針對疑似含塑膠微粒的產品進行抽驗。一旦發現業者規製造、輸入,將開罰6萬至30萬元,而明年7月1日稽查發現賣場有違規販售,則開罰1,200至6,000元,另可限期命令販賣、製造及輸入業者下架、回收或退運。
事實上,民眾若想從自身做起,看到產品包裝上主打含有柔珠、深層去角質或天然去角質等,都有可能含有塑膠微粒。也可從成分表分辨,表中若含有「POLYETHYLENE」字樣,就是塑膠微粒,民眾應避免購買。
【2017-11-2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