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FinTech智慧型分行的發展趨勢,金管會再鬆綁相關限制,將修訂「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外自動化服務設備管理辦法」,同意未來銀行可申請配置人員,到銀行營業場所外的ATM駐點,像是便利超商、賣場等,但主要功能為提供諮詢,仍不能有營業行為。
過去為避免銀行變相把ATM當成分行的「延伸」,金管會規範要求不得配置人員到ATM駐點,但隨著金融科技發展,考量未來許多自動化設備操作可能日趨複雜,金管會同意放寬法規,未來銀行營業場所外的ATM,可派員駐點。
金管會表示,此政策有機會從3月起實施,如此一來,目前廣設ATM的場所,例如便利超商、賣場、百貨公司等,未來都可能看到銀行人員的身影。同時,不會限制銀行配置在單一據點ATM的人數,只要業者評估人力後,經董事會同意即可提出申請,但會要求不得有收付等營業行為,主要任務為進行操作解說。
另外,金管會修訂此辦法時,同步還將「繳納稅費」、「帳務查詢」、「台外幣現鈔兌換」等,明文列入自動化服務設備的服務項目範圍內,讓未來業者可自行擴增ATM的功能性。
據統計,截至去(106)年11月,全台ATM台數已突破2.8萬台,創史上新高。其中設置在六都的台數,占全國比重超過7成4,尤其雙北市合計擁有超過1萬台ATM。若以個別業者來看,中國信託擁有5,588台ATM最多,中華郵政3,215台居次。其他像台新銀行有3,147台、國泰世華有3,060台、合作金庫1,178台,都突破千台以上。
金管會強調,現在鼓勵業者多到偏僻地區設置ATM,同時在身障團體反映後,未來醫院、機場、火車站、高鐵等公共場所,以及新設立的銀行分行,都會優先設置方便輪椅族使用的ATM。
【2018-02-07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