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針對銀行、保險的罰鍰上限金額將大幅提高。金管會近期積極修訂金融六法,其中一大方向就是要將銀行法、保險法、證交法的罰鍰上限拉高,而目前初步構想是銀行法拉高到5,000萬;保險法則依法條不同,最高達3,000萬;證交法也提高到480萬。
現行銀行法的行政罰鍰上限為1,000萬元;保險法內控罰鍰上限為600萬元;券商部分為240萬元。金管會表示,先前就已經主動拋出銀行法修法,將最高罰鍰上限拉高的議題,後續討論後,決定連同保險法、證券法也一併檢討,希望所有金融業都能不斷強化自身的公司治理。
針對銀行法部分,金管會多次提到目前最高罰鍰上限1,000萬太低,預計提案修法,將罰鍰提高到5,000萬,一口氣增加5倍。至於保險法方面,將依照不同條文增加罰鍰金額,像是保險法中有關內稽內控的罰則,現在最高是600萬,預計提高一倍到1,200萬;而保險法166條,若未經許可經營保險業務,最高罰鍰金額從1,500萬提高到3,000萬,也就是未來修法後的保險法,最重罰鍰可能到3,000萬,但最低下限不變動。
目前證交法最高罰鍰上限是240萬元,但考量券商規模普遍較小,因此初步可能僅把罰鍰拉高至480萬元,且維持最低罰鍰下限24萬元。金管會強調,罰鍰訂定也不宜過高,否則可能會影響到金融業發展情況,同時罰鍰若訂越高,未來金融監理就要更審慎。
金管會指出,調高罰鍰上限的目的,主要有四大著眼點,分別為「與國際監理接軌」、「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深化健全經營」、「落實消費者保護」,讓國內金融業主能更重視自身管理。
【2018-04-25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