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強調使用者付費,除了路外停車格收費收得兇外,交通裁決所的罰金也年年大幅超收,任期前3年合計高達22.3億元。台北市議員王欣儀痛批,交通安全大有問題,市府卻將超收的罰款拿去還債,還沾沾自喜。
根據台北市財政局統計,近3年市府稅外超收收入累積79.2億元,其中又以交裁所的罰金罰鍰超收最多,已連續3年奪冠,超收金額高達22.3億,占所有稅外超收數近3成。
104年至106年每年交通違規行為罰鍰金額前5名,分別為「無照、吊扣駕駛」、「酒醉或吸食毒品等駕車」、「闖紅燈或紅燈右轉」、「超速限60公里以內」及「違規停車或停車不依規繳費」等,占了8成金額。
今(107)年1至6月入案件數,較去(106)年同期增加近1萬8千件,增幅最多的前5名依序是無照、吊扣駕駛(較去年同期增加17%)、酒醉或吸食毒品等駕車(較去年同期增加12%)、闖紅燈或紅燈右轉(較去年同期增加7%)、超速限60公里以內(較去年同期增加2%),以及違規停車或停車不依規繳費(較去年同期增加2%)。
王欣儀表示,台北市府用104至106年的歲入超收財源,加碼清償債務198.67億元,顯見交裁所的超收數字,對還債提供巨大貢獻。事實上,市政府應注意違規增加導致交通安全出狀況的根本問題,別拿超收的罰款去還負債、並沾沾自喜。
王欣儀進一步指出,交通違規祭出裁罰手段的目的,應是矯正用路人的違規行為,讓違規案件數量逐漸降低、改善交通安全問題,結果違規數字卻是不減反增。也就是說,市府交通治理失敗及宣導政策破功、本末倒置,應儘速針對問題研究分析,並對症下藥進行改善。
【2018-08-07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