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便宜又方便,但衍生的消費糾紛也不少。新北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統計,去(107)年受理消費爭議案件就多達1萬1,407件,其中網路購物消費爭議最多,其次還有家用電器產品、線上遊戲、通訊服務及運動健身等糾紛。
消費爭議年年攀升,去年已超越106年的10,127件,受理案件數多達11,407件。消費爭議最多的5種類型,依序為網路購物、家用電器產品、線上遊戲、通訊服務及運動健身,其中網購爭議高達2,744件,且不少是臉書廣告惹議。
新北市法制局表示,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賦予網路購物消費者7日內得不附理由解約的權利,但相關消費爭議仍然層出不窮,常有消費者反映透過Facebook粉絲頁或LINE群組購物,事後想依法主張解約退貨權利,卻找不到賣家的真實姓名及住址,也不知道該向誰主張權利。
在家用電器爭議部分,多為新機瑕疵屢修不復及家電頻繁故障、過保固期後收取高額維修費用等。排名第3的是線上遊戲消費爭議,包括玩家遭停權、伺服器常斷線或不易連進,以及未成年人花數萬元購買遊戲點數,家長發現後請求返還金錢等爭議。
排名第4的是通訊服務及周邊產品爭議,其中以手機瑕疵、通信品質不良、提前終止合約違約金爭議為多。第5名則是運動健身類,以專屬教練課程解約退費及最低使用期限內解約退費等二者為最大宗。
其他消費糾紛類型還包括因健康因素要求退費未果、會員7日內要求解約被刁難、預約教練課程常碰壁、已申辦暫停會籍仍被扣款、教練同意幫忙辦理終止合約後仍被扣款、轉點手續費過高及教練不當推銷多筆課程等。
消保官呼籲,消費者交易前應謹記「二不三要原則」,「二不」為「不要衝動購物」、「不向沒有地址之商家購物」,如臉書或Line等社群網路平台,無須以真實姓名及地址註冊,建議消費者應減少於臉書或Line進行交易,以降低消費風險。
「三要」為「要慎選賣家」、「要充分審閱契約」、「要詳細檢視商品」,充分利用審閱期審閱定型化契約條款,瞭解自身權利義務,於收受商品後仔細檢視商品,如有瑕疵應立即主張權利,以維護自身權益。
【2019-01-1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