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停車場產生消費糾紛時有所聞,尤其是觀光景點的私營停車場,消費者可能因標示不清或認知錯誤而產生停車糾紛壞了興致。
新竹市消保官接獲民眾申訴,從台北來新竹市遊玩的孟先生,在巷弄中找到一處全自動管理系統的平面車位,停車費用原公告為每30分鐘收費20元。孟先生將愛車停放了一整夜,不料隔天取車時洽好遇上收費規則改為20分鐘收費20元,等於每小時停車費用從40元增加為60元,但因停車場為無人管理、採全自動繳費,孟先生當下只能先付款取車。
消保官指出,實地查勘後發現,停車場公告確實由每30分鐘收費改為每20分鐘收費20元,即便停車跨夜後,第二日的消費方式有異動也明確公告,但計費方式仍應以消費者停放車輛當天所見的公告為主。雖孟先生停車第二日的收費方式改為每20分鐘收費20元,但其停車全程都應以第一日的收費方式計費。
消保官電洽停車場管理公司客服,對方表示因孟先生第二日繳費時,繳費機設定已改為每20分鐘收費1次,設定有誤造成消費爭議,停車場管理公司願意將溢收款退回車主。
另外,也曾發生消費者在中南部知名廟宇燒香拜拜,一處私人停車場入口公告寫明停車一次60元,停好車才赫然發現公告上還有小字寫著最低消費200元,甚至須要一併買金香。消保官強調,如碰到類情形,其實消費者有權將車輛再行開出,停車場不能限制。
消保官提醒,私人經營停車收費標準不盡相同,如須停留時間較長,採計次或計時收費總價差很大,建議多看多問多注意,以免荷包大失血。若在全自動停車場遇上問題,可先撥打電話詢問停車場管理公司,或尋求消保官申訴。
【2019-03-0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