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國內現金使用,國發會訂定促進電子交易比重提升的施政重點,其中交通罰單現在已開放可刷卡繳費,但手續費究竟該由誰支付,近來引發爭議。針對此議題,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15)日表示,如果最後政策決定繳納罰單的手續費由銀行負擔,即使政府不編列預算支出,也會配合國發會政策。
事實上,信用卡在公務機關的信用卡繳費平台,或是用行動支付繳款,手續費一直是由銀行吸收。但今(2019)年已有銀行拒絕再配合,而政府也發文各機關、地方政府單位編列預算,自行吸收相關手續費,讓民眾願意刷卡繳費。
不過在交通部的部分,違規人信用卡繳納罰鍰的手續費,估計費用每年至少4,000萬元,引發以所有納稅人的錢,替違規者支付刷卡手續費的不公平聲浪。行政院院長蘇貞昌澄清,不會編列預算幫違規者支付手續費。
據瞭解,現在國發會對此議題,定調說法是尚未定案,並不會要求相關單位及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交通罰鍰手刷卡手續費。國發會表示,提供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服務的銀行,之前同意去(2018)年自行吸收手續費,自今年10月擬開始收費。為了使政府能持續提供便利服務,且一般信用手續費本就不是消費者負擔,個別機關預算負擔也不大,因此請各機關未來應編列預算支應。
不過,由於交通部之後轉達部分地方政府反映,交通罰鍰部分因性質不同,不宜納入。因此國發會指出,因尚未函復而造成誤解,不會要求相關單位及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交通罰鍰刷卡手續費。
顧立雄今天也指出,任何作業都有成本,各項規費也會有一定稽徵的成本,是一個必要機制成本,刷卡繳納費用只是一種便民服務,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到目前為止都免收手續費,銀行會自行吸收到10月。至於未來決定手續費由銀行負擔,金管會可以研議若是不希望編列預算支出下,也會配合國發會的方式。
【2019-04-15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