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便利商店於11月29日公告取貨付款、電信費、第四台費用等,將取消刷卡繳費方式,改為只能收取現金,不僅引發民怨,更受到金管會關切。今(3)日金管會出面強調,由於三方契約來不及完成,因此給予1年的緩衝期,民眾依然可以刷卡付款,也要求台新銀行與全家便利商店盡快溝通、恢復系統。
為提升非現金交易的比重,金管會今(2019)年6月25日才公布,開放民眾能於超商以信用卡支付項目,擴大至包括公私立學校學雜費、瓦斯費、有線電視費、電信費、大樓管理費、外勞仲介費、網路購物貨到付款等7類。
其中,網路購物貨到付款部分,收單機構基於洗錢防制及風險控管等考量,以委託代收款業者直接販售商品予買家的型態,也就是B2C為限,且每筆代收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000元。
為強化卡友權益,銀行公會日前訂出「自律規範」,要求擔任收單機構的銀行業者、超商及網購的代收業者,簽訂「三方契約」,且規範自2019年12月1日生效,但沒想到部分超商尚未完成與收單機構簽約,而是直接貼出公告,停止刷卡服務。
金管會表示,今天已緊急邀集銀行公會及主要收單機構瞭解情,並已獲得共識。為維持服務不中斷,超商在1年的緩衝期內,仍可繼續提供刷卡服務,並請收單機構於這段期間完成契約補正。
據瞭解,過去基於方便,收單銀行都是與超商簽約,超商再與電信公司、電商等代收業者簽約,但為掌握代收業者是否有洗錢疑慮,因此銀行公會訂定自律規範,要求簽署三方契約,並從12月1日起上路,而由於部分合約未簽完,因此給予1年的緩衝期,避免造成不提供刷卡付款的狀況。金管會強調,目前只有全家先貼公告暫停刷卡,而主要是由台新銀行做收單機構,已請台新銀行和全家溝通,盡快恢復系統。
【2019-12-0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