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網購節今(11)天進入正檔廝殺,加上百貨週年慶一波接一波,民眾在盡情血拼之際,須特別注意購物陷阱。台北市法務局發布消費警訊,提醒消費者保持理性購物,「入會禮」留意填寫的個人資料是否恰當,「滿額禮」注意非屬現金禮券。
電商業者年度盛事「雙11」開打,買不夠還有「雙12」可期待,又有年末百貨週年慶促銷,各種整點搶購、限量特惠、折價券、滿額禮、紅利回饋及免運費等優惠活動紛紛出籠。不過,台北市消保官指出,往年第4季是消費爭議申訴的旺季,應特別留意4點以避免消費糾紛。
第1,百貨滿額所贈禮券並非於一般有償禮券。各大百貨公司週年慶多有「滿千送百、滿萬送千」或「滿額禮」等優惠,不受禮券條款規範,可記載使用期限、使用地點、抵用商品範圍、單筆限抵張數等使用限制,且不須提供履約保障機制,因此消費者應留意相關使用限制並儘快使用。
第2,加入會員、下載APP登入時,應審慎提供個人資料。若認為業者不當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時,可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陳情檢舉;若認為業者非法洩漏個資以致蒙受損害時,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提起民事損害賠償,或依消保法提出消費爭議申訴。
第3,業者常祭出限量搶購、限時優惠、破盤銷售等行銷話術,消費者應確認商品預估出貨日期及確認商品保存期限,避免買到即期出清商品;商品優惠畫面時應保留截圖,以避免該優惠檔期結束後無法查找相關證明頁面。
最後,網路購物更須注意是否為「一頁式廣告」。詐騙集團常以「貨到付款」字眼取信消費者,並假冒國內知名企業或商城名義誘騙購買,民眾收貨付款後才發現商品和廣告不符、品質低劣或有明顯瑕疵,聯繫客服信箱則消極拖延甚至失聯,才知受騙。
消保官強調,應避免透過在FB或Line廣告等連結購物,購買後發覺有異可拒絕收貨付款,若發現被騙應儘速撥打送貨單上的寄件人電話辦理退款;如果無法聯繫寄件人,可向送貨的宅配業者反映請其協助辦理退款。
【2020-11-1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