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打炒房再出手,通過攸關房地合一稅2.0的「所得稅法」修正案,將短期持有定義由2年延長為5年,未來短期持有房地產,交易所得課予重稅,即2年內交易所得課徵45%稅率;超過2年、未逾5年稅率為35%。
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境內居住個人持有房屋、土地期間認定適用稅率,持有期間在1年以內為45%;持有期間超過1年、未逾2年為35%;持有期間超過2年、未逾10年20%;持有期間超過10年為15%。若因財政部公告的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2年以下的房屋、土地則為20%。
財政部表示,這次修法為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修正個人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的持有期間,境內居住個人若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若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為35%。至於持有超過5年、未逾10年稅率20%;超過10年稅率15%。
同時,為抑制營利事業短期炒作不動產,修法也將法人納入規範,並防杜個人藉由設立營利事業短期買賣房地規避稅負,營利事業比照個人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分開計稅合併申報。
法人總機構在境內的營利事業,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為3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5年者,稅率為20%。至於營利事業交易其興建房屋,完成後第1次移轉的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依規定計算房地交易課稅所得,仍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稅率為20%。
財政部指出,這次房地合一稅制改革,延長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的持有期間、修正土地漲價總數額減除規定及視為房地交易納入適用等,有助遏止短期投機炒作,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發展,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儘速完成立法。
針對房地合一稅2.0新政,市場人士認為,可有效壓抑目前3大炒房方式,但由於資金氾濫,恐難完全消失,且因設有日出條款,實施前可能會出現一波搶搭輕稅的購屋潮及過戶潮。
【2021-03-1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