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大爆發,教育部今(18)天宣布,5月19日到5月28日全台各級學校停課,不少上班族必須請假照顧家庭,或是部分行業被要求停業,讓許多勞工及人資部門不知所措。人力銀行整理出上班族請假、勞工染疫或接觸過確診者時,各種休假給薪方式。
在請假部分,可依被照顧者是否具備自主生活能力,分成「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360d才庫事業群指出,「家庭照顧假」是照顧被要求在家自主健康管理的家人或國、高中小孩,以及遇到學校預防性停課,或是採線上課程的學生,併入事假可不給薪。
「防疫照顧假」是因學校停課,須有人在家中照顧12歲以下的孩童,或是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國、高中學生因無自主生活能力者。給薪方式由企業自行規定,若公司決定給薪,雇主可按薪資金額2倍申報費用。
針對遊樂園、展演場所因疫情被主管機關勒令停班停業的狀況,360d才庫表示,給薪可依3種情況區分,第1,雇主因無法落實防疫要求被迫停業,責任歸屬於雇主,則須支付全薪給被迫停工的員工。
第2,雇主自主因應防疫考量而停業,也須支付全薪;第3,若是被主管機關要求停業,而非資方促成停業結果,停業期間的薪資由勞資雙方協議,內勤單位可協議改以遠距工作方式替代,讓公司持續營運。
若是上班族不幸感染新冠肺炎,104人力銀行提醒,因公受感染者,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給付相當於原領工資的工資補償。若勞工因此所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雇主也應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職業災害規定予以補償;如果勞工如非因職業上原因感染,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療養。
勞工雖然沒有染疫,但是接觸過確診者,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者,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或特別休假,或協議調整工作時間;雇主若認為勞工已收到自主管理通知書,對其出勤有所疑慮,要求勞工不要出勤,就屬於雇主受領勞務遲延,仍應照給工資。
一旦勞工的家庭成員因病或因受自主健康管理要求,須親自照顧的情況下,勞工除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請家庭照顧假,也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而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計算,全年共計7日,雇主不得拒絕,且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疫情期間請假規定及給薪方式,如下表:
【2021-05-1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