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訂閱有線電視的權益將更有保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議通過有線電視定型化契約修正草案,不僅明訂契約終止後,有線電視業者取回機上盒時,不能藉此名目收費,更新增契約審閱期為至少3天。
近年來有線電視訂戶數持續下滑,截至今(2021)年第2季止,全台有超過479萬用戶,仍為目前市占率最高的收視平台。NCC針對有線電視定型化契約草案內容,主要有4大修正重點,包括第一、為先前契約無審閱期規定,現在新增契約審閱期至少3天。
第二,規定用戶終止契約後,業者取回機上盒與相關配件時,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且不能以其他名目變相收取費用。第三,因現行有線電視系統已實行分組付費,用戶最多使用的基本頻道組合,月費約在400~500元之間,也有200元的輕巧組合,新版有線電視定型化契約要求業者必須詳列基本頻道與付費頻道的收費標準,讓消費者能清楚瞭解。
第四,明訂有線電視業者提供的基本頻道總數,未達NCC核定當年度的基本頻道總數,應減收當月收視費用或其他方式賠償,且若未達基本頻道總數的2/3,且天數達到10天以上,用戶就能免除當月收視費用。
NCC進一步解釋,過去契約規定,有線電視業者下架基本頻道數有5%調整空間,不須補償消費者,惟有超過5%時才須減收、折讓月費。未來等於少一個頻道都可能要補償,同時若基本頻道不見超過2/3連續10天以上,就須免收當月收視費用。
不過,NCC指出,基本頻道組合原則是「少一補一」,但不一定要補在原頻道上,像是中天新聞台下架後,導致52台空頻,有線電視業者只要符合原台數即可,不一定要補在52頻道上。而當時業者都在規定時間內,補回原基本頻道數,因此沒有減收、補償問題。
事實上,國內有線電視過去確實曾出現代理商與系統商產生頻道授權爭議時,多次傳出有部分頻道可能下架,但最終都未真正執行,因此至今尚未發生過大批頻道下架的狀況。既使未來發生頻道下架時,用戶可依新契約獲得權益保障。
【2021-09-17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