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等紅綠燈時,常見駕駛低頭滑手機,警方近年加強執法取締行車手持手機當低頭族,違規案件數量年年攀升。根據警政署最新統計,行車時手持使用手機違規案件從2019年的3萬多件,到2020年飆升7萬件,既使是去(2021)年疫情肆虐期間,違規件數仍高達6萬件。
近年來警察加強執法,取締行車時拿起手機使用,即使只是看一下時間或導航路線,只要是「手持」手機都會被罰。依據道交條例第31-1條「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
汽車駕駛人使用手機罰3,000元、機車騎士則是開罰1,000元。開車或騎車時使用手機容易分心,危險性在影響專注力,很可能會疏於注意道路狀況,雖然手機固定在手機架上不會被罰,卻也讓駕駛人遊走法律邊緣,一邊行駛一邊看影片、玩遊戲相當危險。
藝人黃云歆日前搭乘計程車時,發現司機邊開車邊玩手遊,時間持續20分鐘之久,提出檢舉警方卻因對方「使用手機架」因此判定不違法,讓她氣得向立委陳情希望修法。另外,外送平台正夯、馬路上常見富胖達、吳柏毅來來去去,外送員接單、與客戶聯繫全靠手機。手機架在固定支架上不違法,警察無法開罰,甚至有寶可夢玩家一邊開車、騎車一邊抓寶。
美國一項研究發現,駕駛看1則手機訊息,視線平均離開道路4.6秒,以時速60公里換算,等於「盲駕」76.6公尺,再加上滑手機交通意外頻傳,危險性其實不輸酒駕。警方雖可用「其他危險方式駕車」開罰,但取締困難讓用路人違規游走在灰色地帶。
【2022-02-2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