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事件層出不窮,銀行竟成個資外洩幫兇?立委林楚茵今(3)天爆料,國內3家銀行片面修改信用卡定型化契約,要求持卡人須同意銀行將自己與保證人的個資、往來資料等,提供給銀行往來的機構使用,例如LINE、FB、IG等,若不同意就終止契約,讓民眾陷入詐騙險境,要求金管會嚴查。
事實上,信用卡等常見金融商品,行政院消保單位均有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和示範條款,銀行會參考相關規定,各自訂定信用卡契約範本。據瞭解,有2家是民營銀行、1家是公股行庫,透過模糊的文字取得消費者授權,廣開個資外洩大門。
林楚茵提出2點質疑,第1、若卡友不同意銀行修訂契約,是否只能選擇停卡;第2、銀行是否透過此類條款給個資外洩開後門,導致客戶資料外流,詐騙簡訊暴增。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回應,個資使用確實應給客戶選擇權利,要開放哪些單位運用,一切都要很明確的讓消費者知道,不能因為消費者不同意銀行使用個資就終止契約,將儘速盤點調查。
黃天牧也提到,依個人使用信用卡經驗及相關規定,客戶申請卡片時,銀行會詢問個資是否能提供聯行或相關機構使用,客戶可選擇同意或不同意;客戶申請卡片後,若銀行擬修訂契約並寄信給客戶,仍要保留客戶選擇權利,不能僅是片面告知客戶銀行要變更內容。
林楚茵強調,其他的約款中,同樣用模糊、不明確的文字,比如「提供予其他與本行有業務往來之機構」、「受銀行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等,等於使用霸王條款濫用個資。銀行應保障消費者資訊安全,不該成為個資交易中心,否則等同是協助詐騙集團的個資大盤商。
【2022-11-0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