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9家銀行日前宣布啟動信用卡「清卡機制」,民眾擔心累積的點數或現金回饋將被「沒收」。金管會邀集銀行公會及大型發卡行開會後,要求業者須在停卡前60日通知客戶,已開卡消費且已經累積信用卡回饋者,紅利、哩程數等權益不能立即清掉,並且訂出3大原則保障卡友。另外,針對詐騙橫行,金管會訂出加強臨櫃關懷等4大策略,以及高頻宣導教民識詐。
發卡銀行針對久未動用的卡片主動進行清理,除了降低營運成本外,對客戶也有益,像是近期盜刷案增多,可藉此適時通知客戶檢視抽屜裡的信用卡,刪減已經長久沒有用過的信用卡,進一步避免被盜刷的風險。
不過,外界認為「清呆卡」配套不足,審視現行相關規定後,發現銀行通知卡友的時間,以及卡友原有權利的處理,都缺乏相關規定。為避免大量停卡導致持卡人權益受損,金管會就停卡的適用條件、通知期間,以及相關優惠、權益保障措施,與發卡機構取得共識。
關於停卡適用條件,以持卡人在核卡後一定期間以上未開卡或未使用信用卡進行交易為原則。金管會明確規範,停卡前60天,必須先以書面或事先與持卡人約定的電子文件通知持卡人,不能在30天前才通知。
更重要的是,若被停卡的卡片有尚未使用或未到期的紅利點數、哩程數、回饋金等優惠及權益,須依3大原則辦理。第1是將原有優惠及權益,併入持有同一發卡機構的其他流通卡片,持續使用;第2是使用原優惠及權益至效期屆至,或與持卡人協商同意後,以其他加速使用優惠及權益的方式處理,若有爭議,發卡機構應以有利於持卡人權益的方式來處理;第3是取得持卡人同意,不使用權益及優惠。
金管會呼籲,民眾若接到發卡機構將對久未使用的信用卡的停卡通知,但仍有運用該張信用卡的需求時,可直接向發卡機構反映;若已無用卡意願,對卡片中還有未兌換的紅利點數等優惠,要注意其使用期限,儘速兌換或用畢。
此外,為了打擊詐騙集團,金管會規畫強化臨櫃關懷等4大策略阻詐,以及高頻廣宣等3策略教民識詐。有關4大策略阻詐,第1是臨櫃關懷阻金流:今(2023)年前3季,金融機構臨櫃關懷阻詐金額達54.98億元、阻詐件數8,170件,均已超越去(2022)年全年,成效顯著。
第2是金警合擊鎮詐魔:督導銀行公會與執法部門合作,由檢警向銀行公會回饋詐欺犯罪手法,銀行公會彙整30種共通性高風險態樣,並在今年6月正式導入金融機構,以即時偵測不法行為。
第3是科技打詐布羅網:今年已通函銀行公會,請銀行運用科技防詐技術、使用AI輔助清查可疑帳戶;第4是詐騙廣告斷源頭:建立違規廣告主動蒐報機制,截至今年11月17日累計蒐報1萬3,318件,並推動投信投顧法修正以遏阻違規投資廣告。
識詐宣導方面,金管會3大策略則依序為368鄉鎮走透透,金警齊心守護脆弱族群;走入校園向下扎根,提升學生防詐免疫力;高頻廣宣喚醒防詐意識,管道包括實體宣導、網路社群及媒體廣告等。
【2023-11-27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