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單位偵辦力霸集團相關金融弊案,在昨日(22日)約談亞太固網代理董事長,王又曾長子王令台,以及多名公司財務高層,共六人到案。台北地檢署在複訊後,認為王令台與兩名財務副總陳明海、徐正雄等三人,所犯為本刑五年以上之重罪,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而台北地方法院也在今日(23日)下午一點半左右,裁定將三人羈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劉壽嵩表示,檢察官認定三人所觸犯為證券交易法中的「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致生重大損害」,且犯罪所得金額超過一億元,得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王令台雖然供稱,所有的決策,都由已遭通緝的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決定,他完全不知情。但與另外幾名被告的供詞,卻有明顯出入。合議庭法官認為三人都屬高階主管,不可能不知情,所以有「非予羈押,難以進行日後之審判程序」的必要,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而跟著王等三名被告一同到案的,還有亞太固網財務長王霞雲、主計處協理洪日爛、以及財務課副課長劉美玲等三人。三人在今天凌晨,分別遭檢察官諭令以新台幣二十萬元、三十萬元、十萬元,交保候傳。這也讓全案的被告,達到十四人,另八人為友聯產險總經理王事展、嘉食化總經理王令一、前友聯董事長金水和、王令一妻子郭琦玲,集團創辦人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婦,與兩名 會計師單思達、郝麗麗。
檢調發現,亞太固網、力霸、嘉食化等三家公司,與力霸集團旗下子公司的不正常借貸、轉投資、互買公司債的情形,達到兩百五十多億元,專案人員認為這都該算入力霸遭掏空的損失。
此外由金管會提供給檢調的資料中發現,亞太固網六年前募資六百億元,其中一百零五億權利金付給政府,兩百億元花在固網與行動通訊網路的建構,剩下的三百億元,卻不知去向。而亞太固網成立兩間轉投資公司鼎森與宏森,曾經多次利用關係人,進行多次交易。檢調懷疑,亞太的資金可能藉由這些管道挪用洗出,將進一步清查這兩家公司,以釐清案情。
【2007-01-2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