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16日破獲一起旅行社員工盜刷的案件,逮捕現年四十三歲的主嫌張惠珍及一名導遊。藉由取得客戶信用卡卡號及個人資料,以便盜刷詐財,得款百萬元以上。
警方表示,張嫌利用「低價國外旅遊」名義,招攬客戶,並指示客戶使用信用卡支付團費,以取得被害人的信用卡授權卡號。而後趁著被害人出團在國外時,盜刷客戶信用卡,被害人等到回國後,才發現遭到盜刷。
警方表示,「鼎運旅行社」員工張惠珍,以假名「許淑美」的名義,向旅行社投遞履歷資料。而後夥同另一名導遊,從今年三月份起,與新台旅行社及鼎運旅行社的名義,在報上刊登廣告,招攬顧客前往澳洲、日本等東南亞國家。
張嫌指示被害人,以信用卡來支付團費。並以傳真授權的方式,取得被害人的資料。其中包含信用卡卡號、持卡人姓名、身分證字號、生日、護照號碼、聯絡電話等相關基本資料,之後再向收單銀行取得授權碼,即完成交易。最後以新台旅行社的名義出團。
等到被害人出國後,張嫌即以新台旅行社的名義,偽造信用卡授權書、簽名,並盜刷一到兩次不等的旅費,每筆金額由一萬五千元到十萬元不等。等到被害人回國接到帳單後,才發現信用卡遭到盜刷。目前已知最少有六名被害人,初步估計,金額超過一百萬元。
警方將張惠珍拘提到案,除了查扣帳冊、存摺等證物,還發現過程中,銀行撥款的團費中,旅行社抽取部分的佣金,其餘則交由張嫌。刑事局緊急傳喚旅行社業者到案說明,鼎運旅行社表示抽取百分之五的佣金,但對其他案情並不瞭解。至於新台旅行社,則將在近日內到案說明。由於整個集團的盜刷過程繁瑣,警方懷疑應該還有內鬼協助,目前正深入追查中。
【2007-05-17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