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預購超商年菜時,要特別注意商品標示,以免收到實品發現差很大,影響過年家人團聚的好心情。新北市法制局針對7-11、全家、萊爾富、OK等四大超商業者預售的春節年菜進行抽樣調查,總共抽查8項年菜,材料及重量都符合標示,甚至超過標示重量,製造商也標明商品的保存方式、解凍方式、覆熱方法及保存期限。但消保官卻發現,其中有4項年菜未分別標示內容量及固形量。
這4項標示有疏失的年菜,包括「阿基師珍品佛跳牆」、「阿霞飯店古早味鯧魚米粉鍋」、「海味街干貝烏參佛跳牆」、「新天地佛跳牆」等品項。新北市消保官賴淑青表示,由於這些年菜都屬於湯湯水水的料理,如果只標示總重量,卻沒有註明清楚食材重量,當消費者收到商品時,發現年菜湯汁占了大部分,並非真材實料,就容易產生糾紛。
賴淑青舉例說明,「阿基師珍品佛跳牆」標示重量2,470公克,卻未標示固形量,經過消保官實測重量有2,600公克,其中湯汁1,400公克,食材1,200公克,業者就應該分別標示。
法制局也指出,4項未分別標示內容量及固形量的年菜,已涉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將移請新北市衛生局依法處理。若經衛生局調查屬實且限期未改善,可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便利超商預購年菜多為冷凍熟食商品,消費者拿到商品時應檢視包裝是否完整,還須注意商品的保存方式、解凍方式、覆熱方法及保存期限等標示資訊,依照標示資訊妥善保存及烹調。如果收到商品後發現瑕疵,可在7日內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契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2013-01-2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