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面臨使用率過低的危機!消基會今(7)天質疑,遠通電收辦理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到今(99)年6月底已屆滿3年,但使用率只有36.63%,不及合約中所規定的45%,明顯違約;同時痛批即將推出的「全民體驗ETC」優惠,是對已裝機的民眾「裝肖維」。消基會呼籲,高公局應立即開放ETC車道,提供免裝機(OBU)服務。
由於遠通電收OBU裝機量過低,上(6)月底祭出5大改善方案,包含裝機費下降、通行費打95折、免裝機可走ETC車道…等,希望能夠挽回不甚理想的使用率。不過,消基會質疑,新的優惠方案問題重重,質疑高公局根本是在為業者護航。
遠東電收預期將e通機價格從1,199元調降為1,039元,並宣布10月起實施為期1年的「全民體驗ETC」,只要申請登記預付500元以上的儲值金,免裝機就即可走ETC車道;對此,消基會痛批,不需裝車上機即可走ETC車道,為何還要民眾自費裝機?是在跟民眾「裝肖維」嗎?
消基會強調,不安裝車上機即可行走ETC車道,代表在技術上是可行的,卻仍要求民眾安裝車上機,顯然有官商一起欺騙民眾,來圖利廠商的嫌疑。其他國家如美國美東就免安裝機費,消費者貼上RFID到檔風玻璃上,還有5%~50%的通行費折扣,反觀台灣ETC竟要消費者買斷車上機,顯然不合理。
同時,消基會呼籲,主管機關應全面開放ETC免裝OBU,不僅是1年的優惠;而高公局放水及護航的行為也不合理,且延長期限勢必將影響計程收費時程,監察院有必要介入調查。
遠通電收稍晚也發表聲明,根據契約規定初步檢核,無法達到合約要求第三年ETC年平均利用率45%的規定,依合約規定應視為履約缺失,而非違約,並且改善期的訂定,也已於合約內清楚規範明訂。
至於免裝機走ETC車道的方案是以「體驗行銷」概念推廣ETC電子收費系統,讓用路人可先享受後付費,藉此吸引更多消費者。而使用OBU通行過ETC車道仍是ETC主流收費機制,仰賴OBU才能維持高正確率的收費系統,具有不可取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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