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電子收費ETC系統標案,最高行政法院昨天拍板,駁回高工局及宇通的上訴,確定要重新開標。未來哪家廠商可以取得ETC的經營,不但是各界關注的焦點,更是已經擁有e通聯名卡的持卡人想要知道的答案。
目前,與遠通電收合作e通聯名卡的銀行,有遠東銀行以及台新銀行兩家,都標榜可以使用信用卡直接扣款,在收費站快速通關。由於遠東銀行與遠通電收屬同一集團,所以推卡最快、最猛。而台新則是一直處於觀望態度,直到今年五、六月才重啟推卡活動,強打廣告,並把所有台新銀行的信用卡,與e通卡搭配在一起,成為宣傳的主要訴求。兩家銀行也以刷卡送e通機為促銷活動,像是遠東銀就打出核卡3個月內,刷卡3次999元或是累積10,000元,就可以免費獲得e通機。同樣地,台新也是核卡3個月內,刷卡滿10,000元,免收e通機費用。這麼迷人的方案,的確吸引不少民眾辦卡。
然而,ETC可能要換人經營的狀況下,持卡人關心的是權益會不會受到影響。遠東銀行公關部門
當時申辦e通聯名卡,所取得的e通機,持卡人可不可以退還呢?根據台新銀行的說法是,e通機是銀行所贈與,其中的費用是銀行與遠通電收的合約關係,若是持卡人退還e通機,是無法要求退款的。
許多消費者是衝著聯名卡的優惠而申辦的,如今,有了如此重大的變化,銀行卻含糊地表示一切如常,但這樣的說法可能無法消除持卡人心中的各種疑慮。緊接著的演變,也絕非兩家銀行描述的如此簡單。儘管目前銀行都表示會以消費者權益為主,然而最可憐的還是無辜的持卡人,在政府單位的錯誤政策下,不知道即將面臨怎樣的權益損失,只能淪為政府與財團之間官商勾結下的犧牲品,而完全沒有申訴與求償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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