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晚間台北市八德路違建驚傳奪命火警,連同11月22日新北市中和的違建套房縱火案、奪走9條人命,各界拆除違建的聲浪再起。內政部邀集各地方政府討論解決方案,將進行調整、分類並訂定稽查標準。而台北市府將優先拆除頂樓既存違建。
內政部擬訂「加強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指導綱領草案」,邀集各地方政府進行研商,達成初步共識,建議地方政府透過多重通報管道,提升清查違建成效,列出優先執行類型,檢討違建存在的危險程度,進行調整、分類並訂定稽查標準。
台北市建管處表示,現行的做法為83年以前的既存違建,只要涉及影響公共安全,皆已列為優先拆除標的,並且針對頂樓既存違建裝修隔出3個以上使用單元案件,成立「208頂樓專案」優先執行拆除,將研議頂樓違建清查機制。
近來即報即拆、積極拆違建的還有新北市府,拆除違建數為六都之冠,尤其是列管頂樓違建部分儘快拆除,展現維護民眾安全的決心。以新北市樹林區三龍街190號2樓頂違建加蓋為例,屋主將4層樓房子隔158間套房違法囚禁外勞,已於12月初將違建完全拆除。
除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11條之1基本規定外,內政部建議各地方政府視轄區內違章建築常見形式、使用樣態及災害經驗,檢討違建存在的危險程度,進行調整、分類及訂定稽查標準。
內政部指出,將持續再與各地方政府滾動式檢討執行作業,後續針對相關法制內容強化,有效遏止違章建築新增案件發生。並調整公部門執行拆除建設的思維模式,賦予違建戶自行回復原狀的義務及罰緩規定,進行檢討修正建築法相關規定,積極處理明顯危害公共安全的違建。
【2017-12-06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