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發生地震時,原本氣象局會根據震度的不同,發送「地震速報」、「地震報告」的簡訊,卻造成民眾混淆,引起負面觀感。為改善此狀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與氣象局討論後,將取消「地震報告」,僅保留「地震速報」。
據瞭解,屬於「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的簡訊,於前(105)年5月起實施。其中「地震速報」發布條件為「地震規模達5.0以上,且任一縣市政府所在地預估震度達4級以上,或台北市政府所在地預估震度達3級以上」,原則上自地震發生後,平均約須十數秒手機即能接收「地震速報」訊息,提醒民眾注意。
至於「地震報告」發布條件為「氣象局發布顯著有感地震報告,縣市政府所在地觀測震度達3級以上,或台北市政府所在地震度達2級以上」,地震發生後平均約須5分鐘民眾手機才能收到「地震報告」,屬於事後報告類型。
但由於兩者性質接近,民眾並不清楚其間差異,導致常有民眾抱怨地震告警時效過慢,反而造成對此機制有負面觀感。NCC表示,為減少民眾疑惑,在與氣象局討論後,將依循建議僅保留「地震速報」發送,並已於近期取消「地震報告」訊息發布。至於「地震報告」資訊仍可在氣象局官網、臉書報地震、手機APP、簡訊與傳真等多重管道接收取得。
換而言之,改變新做法後,未來民眾只會接到地震發生數秒內的警報訊息,不會再收到地震發生5分鐘後的地震報告資訊。NCC指出,後續將督導5家行動通信業者,配合調整相關發布作業,以及更新業者官網災防告警服務專區宣導資訊。
【2018-06-04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