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層出不窮的非法瓦斯銷售案件,公平會經調查發現,震安科技公司常刻意隱匿身分,以贈獎活動吸引民眾參加商品說明會後,即尾隨民眾回家,並進行強力推銷,由於這種強迫式行銷手法,已違反公平交易法,因此公平會重罰新台幣400萬元。
根據公平會的調查,震安科技有限公司自96年起,即以強行推銷的手法販售瓦斯防震器。通常該公司的業務員會先在當地廣發宣傳單、對獎單來招攬民眾,再於廟前廣場或里民中心等地,舉行商品說明會。
抓準民眾對地震感到恐懼的心理,以瓦斯防震器作為主力商品,強調單個售價7,990元,限量買1送1,但實際上該商品的市售價格卻介於3,200元與4,000元之間,業者等於收了兩份商品的價錢,並沒有優惠,有時甚至還會隱藏需付費的訊息。
待說明會結束後,通常會有3個業務員尾隨民眾回家,其中兩位佯裝推廣防震知識或進行天然氣管線檢查,另一位則在不顧及民眾安裝意願的情況下,趁機安裝商品,當民眾發現,不是為時已晚,就是不好意思拒絕,只好在無奈的情形下勉強購買。
根據公平會資料顯示,在98年1月至10月間,有138位民眾想要拆除安裝或退費,但業者多半會想辦法拖延,等到超過消保法第19條規定的7日退費期限後,再表達依法不能受理退費,而民眾也就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目前以宜蘭、新北市、新竹、高雄與雲嘉等地的發生頻率較高,以宜蘭為例,縣政府半個月內即接到近20件的申訴,2年內更出現105件的受害案,但這個數字僅包括有申訴者,不知道如何告發的受害民眾還大有人在。
公平會表示,業者平均1天4場的說明會,在隱瞞市售價格的情況下,每月可銷售約150至360組的瓦斯防震器,獲取暴利可能超過千萬元,加上佯裝成天然氣的檢查專員,讓民眾誤以為是公家人員,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因此開罰400萬元。
事實上,民國86年,新品瓦斯安全設備公司也曾因強行向民眾銷售瓦斯產品,而遭公平會開罰。面對受害案件持續增加,公平會表示,當民眾遇到推銷瓦斯器材的業務員時,要先衡量需要,若業者當場有詐騙行為,可直接報警,以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2011-04-1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