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黑心油事件連環爆,引發民眾恐慌,掀起一陣「退貨潮」,但龐大的退貨數量,使得通路業者大喊吃不消,不再採寬鬆退貨條件,更讓消費者怨聲連連。行政院消保處於今(19)日邀7大賣場通路,研討退貨處理機制,同意只要持發票、購買證明或商品,就可全額退費,並放寬認定回溯購買時間,從即日起開始實施。
大統公司黑心油事件爆發後,有感於建立退貨相關規範未完整,消保處今日邀集大潤發、家樂福、愛買、惠康、全聯、松青及台糖等7大通路業者,研議建立「瑕疵商品(含食品)事件,通路業者的退貨及消費爭議處理機制」,並規定瑕疵商品公布後,通路業者必須立即揭露受理期間、退貨條件及統一窗口。
目前瑕疵商品可分為3種態樣,包含「商品單純標示不實或標示不實未達瑕疵程度」、「商品標示不實且屬商品瑕疵」以及「商品具有重大瑕疵且有危害消費者身體或健康疑慮」等,並依照不同情況規定退貨的相關條件。
其中,若消費者購買為第1種樣態「單純標示不實」的商品,持有發票或會員記錄及商品,7大超市及賣場均予以全額退費。若為第2種樣態「商品標示不實且商品瑕疵」,台糖、愛買、大潤發及家樂福要求須有購買發票、會員消費記錄及商品才可全額退費;頂好、松青、全聯則是憑購買發票和商品就可全額退費,同時最遠均可回溯到6個月前購買的商品。
如果屬於第3種樣態「具有重大瑕疵,且有危害消費者健康疑慮」的商品,7大業者均可憑購買憑證及商品,即可獲得全額退費。其中,惠康、全聯、松青時間回溯可至半年前購買的商品,大潤發、家樂福及愛買還可回溯到1年前購買的商品,台糖更是開放回溯2年內的發票或會員消費記錄。
消保處表示,此次公布的辦法從即日起開始實施,消費者可前往各大超市及賣場辦理退費。並呼籲消費者購買商品後,應建立保存發票或購買憑證的習慣,以利瑕疵商品事件發生後,作為對企業經營者要求退貨或損害賠償的證據資料。
【2013-11-19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