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打全民專車時代、美好出行10元起步的「易到用車」,是中國大陸超夯的叫車APP,號稱60秒快速訂車、強調機場接送方便又享優惠,像這樣的P2P租車平台市占率快速擴張,這股熱潮已吹來台灣。
在歐美市場頗受注意的Uber,從去(2014)年6月底開始在台北試行,並且於農曆年前向交通部提出免稅丁種租賃業規畫,但交通部路政司認為丁種租賃業無法對乘客負責,也沒有公司組織支持及高額保險,已否決Uber提案。
Uber才被打了回票,現在又有服務型態相近的大陸叫車服務業者「易到用車」,疑似已抵台拓展業務。「易到用車」進駐北京、上海、廣州等機場,今(2015)年2月曾刊登「易到海外再開8城,解決日本、韓國、中國、台灣最後一公里」的廣告。
公路總局表示,車主若加入易到用車接受派遣違規營業,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車主將處罰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車輛牌照2個月至6個月。而受吊扣牌照處分的車輛,如再違規行駛道路,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處罰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吊銷車輛牌照。
此外,「易到用車」是否依照陸資來台投資相關規定申請許可,將由主管機關經濟部投審會依規定查處;公路總局除要求所屬監理所於機場地區加強排班稽查取締,並持續了解「易到用車」在台接受服務派遣的商業模式。
目前,公路總局仍持續對Uber及加入Uber的自用車駕駛開罰。根據統計,自去年9月至今年3月,已向Uber業者開出164張罰單、總金額超過2千萬元;也針對駕駛開163張罰單、總金額825萬元。公路總局呼籲,自用車輛車主切勿加入派遣、違規營業載客,以免違法。
【2015-03-2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