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查獲國內知名本土派陳姓女演員,以個人工作室名義涉嫌逃漏稅,已經對陳姓女藝人的工作室及其交易對象,開出補稅單及罰款,補稅加罰共計553萬元。不論是國稅局還是賦稅署,都針對有可能逃漏稅的對象選案查核,藝人想要逃漏稅成功,真的很難。
賦稅署表示,最近幾年,收入豐厚的藝人們,基於節稅的考量,都會成立個人工作室,演藝收入先進工作室,再進到藝人的口袋,可以降低稅率。尤其是個人工作室是營利事業,交際費、水電費、買車等等的費用,都可算做營業成本,對藝人而言,可以算是合法的節稅;但因為工作室是營利事業,所以記帳、報稅全都不能馬虎,如果未照營利事業規範,就有違章受罰的風險。
這起逃漏稅的案例,是先查到這名曾主持美食節目藝人的個人工作室,以非業務所需的憑證,列報費用,企圖降低課稅所得,而被查出來。所謂非業務所需的憑證,就是私人、家庭支出的發票,也拿來公司報帳,自然就屬非業務所需的憑證,是違章而必須受罰的行為。
繼續追查發現,這個人工作室還將應該開給藝人經紀公司的發票,跳開給非實際交易對象的節目製作公司,有協助藝人經紀公司逃漏稅的嫌疑,因此個人工作室、藝人經紀公司、節目製作公司,全部都被要求補稅之外,還被罰款。
依據稅捐稽徵單位裁罰的結果,該藝人的個人工作室營業稅、綜所稅須補稅94萬,依稽徵法處罰52萬罰鍰;某傳播公司營業稅補稅52萬,罰鍰52萬;某國際娛樂公司,營業稅補稅52萬,所得稅補稅26萬,營業稅罰鍰156萬,所得稅罰鍰20萬,依稽徵法罰鍰46萬,總計該名藝人工作室及交易對象的逃漏稅,補稅加罰達553萬。
財政部表示,逃漏稅除了靠檢舉之外,國稅局還會選案查核,因為現在已有財產總歸戶的資料,所以財產有大變動,國稅局就會加以查核;同時,賦稅署自己也有專門查稅的部門,針對可疑對象,也會進行調查。
【2007-11-2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