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公司為刺激消費,經常以超級大獎作為號召,不過,這回京站卻是送過頭而遭罰。公平會今(2)日決議通過,京站時尚廣場因抽獎活動最大獎額過當,違反公平交易法,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另外,台灣櫻花與雅適國際,也因限制經銷商轉售熱水器價格,分別處以100萬及10萬罰鍰;而高雄市「SUPER新都」建案廣告不實,建商與廣告公司各處140萬、60萬罰鍰。
京站時尚廣場於101年舉辦3週年慶抽獎活動,端出「京站幸福宅免費住10年+現代汽車」的最大獎項,京站自行計算總額價值高達368.9萬元。然而根據公平會的「贈品贈獎促銷額度案件之處理原則」來看,最大獎項金額已經超過勞動部所公布基本工資的120倍,將構成利誘行為,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虞。
若採最有利京站廣場的解釋來看,以房屋每月1.5萬元租金出租計算,租金達180萬元,加上汽車68.9萬元,總獎額價值也有248.9萬元,同樣超過該年度基本工資18,780元120倍的225.36萬元。因此公平會決議,京站廣場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3款規定,限制競爭或妨礙公平競爭,處以5萬元罰鍰。
公平會發言人吳成物表示,提供贈品或贈獎價值過高時,不僅導致市場同業跟進競爭,造成業者負擔沉重,而且也將阻礙潛在競爭者進入市場。而此項決議僅針對京站廣場開罰,對於已經獲獎的民眾,還是可以保有獎項不會受影響。同時,為百貨業者投下一顆震撼彈,往後舉辦抽獎活動,獎項價值須精確計算。
另外,台灣櫻花與雅適國際,限制旗下經銷商轉售櫻花牌、莊頭北熱水器價格,剝奪下游業者自由決定價格的能力,削弱同品牌不同經銷通路間的價格競爭,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規定。公平會依公平交易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以公司規模比例,分別開罰100萬與10萬。
高雄市「SUPER新都」建案分區為乙種工業區,卻使用一般住宅用語及比較表銷售,混淆消費者認知,誤以為該建築可供住宅使用。公平會指出,一般民眾難以得知廣告內容違反建築法規,如果購買後沒有按照核定的類組使用,將有遭拆除、停止使用、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的風險,因此,依公平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開罰建設商燁茂公司140萬、廣告商統揚公司60萬元罰鍰。
【2014-04-02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