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期統一發票新增公用事業電子發票,可用來對獎的張數驟增,1千萬特別獎發票、2百萬特獎發票中,各出現1張公用事業的電子發票,20萬的頭獎中,也有2張是公用事業電子發票,10張百萬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中,更有6張是公用事業開立的電子發票。
財政部賦稅署統計1、2月期統一發票中大獎張數,1千萬特別獎開出12張,200萬特獎也開出12張,兌獎期限自4月6日起至7月5日止。在1千萬特別獎發票中,金額最低者為10元,只買了1瓶養樂多,就幸運中了1千萬,由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的萊爾富開出;金額最高是980元,為亞太電信的電信費,也是首張出現在1千萬特別獎中的公用事業電子發票。
還有1張千萬特別獎發票比較特別,這是由宜蘭市廣進加油站開出的發票,消費內容為購買92無鉛汽油70元。至於特別之處,在於不太受統一發票幸運之神眷顧的宜蘭縣,終於開出民國100年設立1千萬特別獎以來,第3張千萬特別獎發票。
根據賦稅署統計資料,全國尚未開出千萬特別獎發票的地區,只剩離島金門、馬祖,本島各縣市及離島澎湖都開出過千萬特別獎。在本島各縣市中,開出張數最少的是台東縣,只有1張,其次就是宜蘭縣的3張,就連離島的澎湖開出的千萬特獎發票,到目前為止也有3張。
200萬特獎發票中,消費金額最低為20元,是在高雄市燕巢區的統一超商,買了2瓶麥香綠茶;消費金額最高的是764元的電費,這也是首張出現在200萬特獎中的公用事業電子發票。
財政部表示,水、電、瓦斯、電信等公用事業的電子發票,全部都是無實體方式開立,公用事業會在開獎後10天內以書面文件、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主動通知中獎用戶,消費者不必自己對獎。
中獎人接獲通知後,4月6日以後,再以已繳費的通知單或憑證,到超商的KIOSK(ibon、Famiport、Life-ET、OK.go),輸入通知單或憑證上的載具識別資訊,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就可以拿著電子發票證明聯去兌領獎金了。
【2016-04-0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