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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卡申請人須年滿18歲;附卡申請人須年滿15歲(未滿20歲者,須由法定代理人「即父母或監護人」為正卡持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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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卡NT$300,附卡免年費。
2.首年免年費,每年刷卡一次以上即享次年免年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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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帳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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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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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滯第一期當期收取違約金300元,
延滯第二期當期收取違約金400元,
延滯第三期(含)以上每期收取違約金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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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借現金手續費:(每筆預借金額 × 3%) +15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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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100元可以累積快樂購點數1點。全台快樂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則可以累積快樂購點數2點。
2.快樂購點數使用效期至次年的12月31日止。
3.紅利有效期限: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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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團費八成或機票全額:
1.旅遊平安險:750萬元。
2.旅遊不便險:班機延誤1萬元、行李延誤1萬元、行李遺失3萬元、劫機險5,000元。
3.傷害醫療保險:1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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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償:代償利率為12個月10.99%,之後19.97%,手續費為每筆NT$399
•靈活償:代償利率為前6個月1.99%,後6個月12.99%,之後19.97%,手續費為NT$3,500/筆
•分期償:貸款利率:1~12 個月0%,之後19.97%;手續費:每筆每萬元每月NT$99(需繳足12個月),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共NT$11,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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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銀行負擔自辦理掛失停用手續前24小時起被冒用所發生之損失。 2.自負額以新台幣3000元為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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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失手續費: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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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計算方式如下:
各信用卡國際組織手續費1%+本行國外交易服務費為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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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簽單每筆50元
國外簽單每筆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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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遺失信用卡而要求補發緊急替代卡,其費用為每卡3000元。
※本費用將隨國際組織收費標準而變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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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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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繳項目包含:台北市/台灣省自來水費、台電公司電費、中華電信電信費、大台北瓦斯費。
2.繳交全省500所以上指定公私立學校之學雜費。
3. 個人綜合所得稅、綜所稅補徵、綜所稅補徵、營業稅、地價稅、房屋稅、汽(機)車牌照稅。 信用卡代繳金額不計算紅利積點/快樂購積點。
信用卡代繳金額不計算紅利積點/快樂購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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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3個月補寄免收費,之後每次補寄需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