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平險:2,000萬
~2025/12/31
1.旅遊平安險:2,000萬元。
2.旅遊不便險:
班機延誤10,000元、行李延誤10,000元、行李遺失3萬元。
每年最高6次
~2025/12/31
使用服務往前溯及5個月(含使用當月,共計6個月內),使用陽信信用卡購買國際機票全額或支付國外旅遊團費達80%,且單筆滿額享機場接送服務:
1.單筆滿新臺幣10萬元贈單程接機或送機服務1趟
2.單筆滿新臺幣20萬元贈單程接機或送機服務2趟
3.全年度以6趟為限。
一年四次
~2025/12/31
使用服務往前溯及5個月(含使用當月,共計6個月內),使用陽信信用卡購買國際機票全額或支付國外旅遊團費達80%,且單筆金額達新臺幣達50,000元,即享免費機場貴賓室使用服務1次,每卡免費使用次數上限為4次。
每日一次,每次2小時,每月最高10小時
(前月消費達15,000元)
~2025/12/31
前月帳單金額累積達150,000元以上,當月10日起至次月9日止即享嘟嘟房停車場免費停車,每日限停一次,每次最多2小時,每月最高10小時。
每次10天,每月限1次,一年12次。
~2025/12/31
使用服務往前溯及5個月(含使用當月,共計6個月內),購買國際線機票全額或支付國外旅遊團費達80%,且單筆金額須滿新臺幣10,000元(含)以上,享每月1次丶每次最多5天免費機場外圍停車優惠,一年12次。
50公里,每個月一次
(前月消費達12,000元以上)
~2025/12/31
使用服務前一個月帳單使用陽信信用卡新增消費金額達12,000元,即可免費享有每月一次免費50公里道路救援服務(需事先登錄車號)
活動期間:自115年6月1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
活動內容:新戶成功申辦指定陽信信用卡,自核卡後六個月內,以每兩個月完成一筆不限金額消費,各計算期間之次月回饋刷卡金100元,最高回饋300元。
注意事項:
1.活動期間:自115年6月1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申辦指定信用卡,並於115年12月31日前成功核卡者(以本行系統收件日為準) ,核卡日以本行系統所載為準。
2.申辦指定信用卡別:VISA曜晶卡、JCB晶緻卡、一卡通聯名鈦金卡、
Sunny Life賞利點卡、彭大家族聯名晶緻卡及逢甲人一卡通鈦金認同卡。
3.新戶定義:活動期間內首次申辦本行指定信用卡之新戶(新戶定義從未持有本行信用卡或停卡已滿6個月〈含〉以上之客戶)。
4. 本活動以消費日為準,消費以持卡人ID名下之卡片計算(即正、附卡分開),每一持卡人ID最多可獲得刷卡金300元,而分期交易以原始消費日作為活動期間認列基準,後續各期分期款項,不得作為本活動其他期間之消費認列。
5.活動消費期間:自核卡當日起至次月底止,期間內完成任一筆消費者,即符合首次回饋資格;再以其後每兩個月為一計算期間(例如:7月15日核卡,於8月31日前完成一筆消費,即符合首次回饋資格;其後第二次及第三次計算期間分別為9月1日至10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台灣時間』),共計三次回饋為上限。
6. 經確認持卡人於消費期間符合回饋資格,將於各計算期間之次月底前回饋刷卡金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單,刷卡金僅限折抵信用卡消費款,恕不得要求將刷卡金轉讓、提領,退款或兌現。
7. 舉例說明:客戶A於115年6月25日核卡,且於115年7月2日完成一筆消費,則該筆消費符合兩個月內消費期間(核卡日至115年7月31日),刷卡金將於115年8月31日前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單。後續每兩個月(115年8月1日-115年9月30日、115年10月1日-115年11月30日)完成任一筆消費,皆可依此規則陸續回饋最高300元刷卡金。
8.各期回饋資格之認定,係依各消費期間分別計算,任一期間未達成消費條件者,並不影響其他期間之回饋資格,另恕不得就未於指定消費期間內完成之消費,事後要求補行認列﹅延長活動消費期間或以其他形式主張補救。
9.信用卡相關之手續費(如掛失費、國外交易手續費等)及循環息、分期利息、違約金等非屬消費恕不列入消費計算。
10.回饋刷卡金時,持卡人所持之陽信銀行信用卡須為有效卡,若已遭停用、凍結、或有延遲繳款及其他違反本活動辦法之情事,將喪失首刷禮回饋資格。
11.本行保留審核持卡人參加本活動資格及變更活動內容、終止活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