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健全房市,維護交易安全,保障合法業者營業環境與消費者權益,台北市地政局訂定預售屋管理新制,裁罰基準於自8月1日生效,建商違反次數越多罰越重。
根據統計,105年不動產消費爭議案件量中,以建商被申訴的案件量117件最多,占總案件量的5成3。經查核,建商使用不動產定型化契約違反內政部應記載事項比率高達100%。
台北市地政局已於今(106)年3月1日正式推出預售屋管理新制,並與不動產開發公會協力推動契約預審。預售屋管理新制依「違規查獲次數」及「限期改正次數」等情形,課以不同罰鍰,以符合比例原則,並在法制面與時俱進,符合社會的需求,裁罰基準已於7月11日發布,並於自8月1日生效。
預售屋管理新制主要4大內容為自主檢查、公會預審、隨時稽查、即時公布,且因應消費者保護法第56之1條新增訂裁罰規定。為了輔導業者使用內政部公告之各類不動產定型化契約,台北市地政局率全國之先,研訂完成「台北市政府地政局處理違反不動產定型化契約規定統一裁罰基準」。
台北市地政局表示,民眾最大的交易困擾來自於契約簽訂,以目前市場銷售建案的81案預估,每案依消保法新規定可裁罰3萬元至30萬元,裁罰金額保守估計可達千萬元以上。若加上未限期改正者,最高可累罰至50萬元,裁罰金額將高達4,050萬元。
內政部目前公布不動產有關之定型化契約,分別是預售屋買賣、成屋買賣、預售停車位買賣、不動產委託銷售及房屋租賃等5類,台北市地政局同時將各類統一裁罰基準。
台北市地政局指出,各類裁罰基準均採用「分級裁罰」,也就是「次數越多、罰鍰越高」的累進裁罰方式。例如第一次查獲甲建商A建案違規處3萬元至10萬元罰鍰,第二次再查獲甲建商B建案即處5萬元至20萬元,最高可處30萬元,同一建商違規被查獲次數越多,罰鍰越高,違反次數越多罰越重。
【2017-07-3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