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肥是女人一輩子的功課,而市售機能緊身褲號稱「爆汗瘦身」,讓許多女性消費者趨之若鶩。消基會痛批,根本是廣告不實,爆汗褲密不透氣,簡直就像是穿雨衣運動般,還可能導致血液循環不佳,引發女性疾病等隱憂,消費者不可不防。
消基會和經濟部標檢局合作,在大台北地區的服飾店、百貨商行等實體販售通路及網路販售平台,購買12件機能緊身褲,依據國家標準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檢查品質和中文標示,避免消費者購入可能危害健康的服飾。
檢視廣告標語發現,「NEOTEX HOT SPA爆汗美體褲」宣稱「穿爆汗褲走路10分鐘等於一般褲子1小時」;「SANTO美國懶人救星美腿塑身爆汗褲」宣傳商品是「史上最輕鬆的瘦法」;「Seraphic SLIM SHAPERS爆汗美體褲」指稱穿上「躺著也爆汗」。消基會認為,廣告已涉及誇大不實、易生誤解,或引人錯誤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最高可處2,500萬罰鍰,若是不改正得按次最重處5,000萬元罰鍰。
消基會表示,所謂的爆汗褲以織厚織密方式,使用不透氣的氯丁橡膠,達到大量排汗效果,加上設計緊身服貼,讓人產生瘦身的錯覺。事實上,氯丁橡膠通常用於潛水衣、衝浪衣、防風手套,民眾穿上後就像是穿著雨衣運動。
消基會進一步指出,在悶熱的環境穿密不透風的褲子,易讓皮膚產生濕疹、汗疹;女性可能引起陰道炎、子宮頸炎;在戶外很可能因大量發汗,造成頭暈、胸悶等中暑現象;若有血管及末梢神經病變的民眾,更易引起血液循環不良的狀況。
至於,在中文標示部分,有5件不符合規定(42%),違規情形包含纖維成分名稱未以中文學名標示;未標示進口商、生產國別等資訊;本體與外包裝標示不一致等。標準檢驗局已移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處置,限期若不改正最重處20萬元罰鍰。
消基會呼籲,市面上機能緊身褲愈來愈多,標示規範不足,造成消費者資訊混亂,影響購買時的判斷力。主管機關應制定相關認證及檢驗規範,以避免業者魚目混珠。而且,爆汗褲效果不是穿上後幾分鐘就可下結論的,不同的環境都能影響效果,加上不同的體質會產生不同的結果,更不要盡信名人代言商品。
【2017-08-04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