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公股銀行損失近新台幣150億元的慶富案,金管會公布究責統計,遭懲處的14家銀行中,有7家公股行庫,共54人遭到處分。但卻有超過半數都是一般職員,懲處也僅限於申誡,且沒有賠償金額,讓許多立委大表不滿。
目前7家銀行已懲處「自家行員」的業者,包括第一銀行、土地銀行、元大銀行、大眾銀行、台中銀行、高雄銀行、新光銀行等,其餘則仍在處理中。不過,從金管會公布資料顯示,現在遭到處分的54人中,為非經理級一般職員的人數竟有29位,超過半數,而處分也僅有記過、申誡和調任。
立委黃國昌對此報告痛批,貸款時銀行高層「喬」,懲處卻由基層「扛」,而且不對前第一銀行董事長蔡慶年求償,只說問過律師建議,認為求償很困難,就連提都不提,「簡直無恥」!
立委曾銘宗更爆料,慶富集團當初曾試圖賄賂公股行庫,金管會與財政部反應慢半拍,才會導致現今的局面。曾銘宗表示,有人檢舉慶富曾行賄,進一步詢問多家銀行後,只有一家承認確有此事,證實慶富確實想以200萬美金代價,換取貸款通過,且當時計畫於澳門交款,要求金管會清查資金流向,也呼籲檢調透過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追查。
金管會回應,若立委能夠提供相關資料,一定會協助轉交地檢署調查,檢調若須要金管會協助,一定會在職權內積極配合辦理。在檢討慶富案之後,已經要求國銀強化措施,像是一定金額以上的授信案,必須至少有1名獨董或監察人參與常董會討論,或由董事會議決該授信案的內部作業規範;並建議三方合約機制,以及專案融資的原則性規範,強化銀行辦理聯貸案的風險管理...等。
【2018-04-1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