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網銀預計明(2020)年進入國內市場,為強化相關業者的監理,金管會提出六大管理措施,著重面向包括「流通性」、「資安」、「消費者保護」、「信用風險」、「信譽風險」及「公司治理」。尤其已由存保公司規畫新的金融監理系統,讓純網銀申報自動化之外,場外也能即時監控。
首先,在「流通性」部分,金管會研擬修正「金融機構申請參加存款保險審核標準」,將新設金融機構申請加入存款保險的時間,由原來的「開始營業日起6個月內」,提前為「自取得主管機關的設立許可起,至開始營業後2個月內」,大幅縮短存款保險保障空窗期。
第二「資安」部分,金管會明定銀行業相關資安管理制度,包括建立資安防護機制、緊急應變計畫及資安專責制度、要求強化資安教育訓練等,純網銀也應遵循辦理。同時,考量純網銀的經營須高度依賴資訊系統,資訊安全防護能力相當重要,要求純網銀開業前,應經專業獨立機構依「金融機構辦理電腦系統資訊安全評估辦法」及「金融機構提供行動裝置應用程式作業規範」完成檢測,並檢附至少1個月的模擬營業操作紀錄,且應於開業後1年內,通過並取得資安標準及個資保護標準等認證。
第三「消費者保護」部分,金管會要求純網銀的產品與服務,其定價須充分考量各項成本與合理利潤等因素,並建立迅速處理客戶糾紛的爭議處理機制,保護消費者權益;第四「信用風險」部分,純網銀業者必須強化資訊正確性檢核,落實貸放前徵信審查與貸放後管理,並持續精進及校準信用評等系統的驗證程序及方法,以確保信用評等系統設計、流程與所有相關風險成分估計,具正確性及一致性。
第五「信譽風險」部分,要求純網銀應建立不實或負面訊息的危機管理機制,包括密切注意主要社群或新聞媒體言論訊息,針對不實訊息即時澄清,負面訊息即時處理,並不定期辦理因應不實或負面訊息所致營運危機的模擬演練。
第六「公司治理」部分,金管會要求純網銀與金融業大股東間應避免競業情形,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應依「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等規定,業務執行與兼職避免利益衝突。
【2019-10-0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