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電子支付業者出現遭罰首例,金管會今(26)日以內控缺失,對街口支付開罰180萬元。主要是農曆春節舉辦「發紅包」活動,為求快便宜行事,出現墊付款、允許商家帳戶可透支等情事,不僅祭予罰鍰之外,更要求胡亦嘉不得兼任總經理,並於3個月內改善完成。
由於街口支付在處理電子支付業務交易的資訊系統,與會計系統之間並沒有自動連動,導致每個月系統報表和會計帳上的支付款項餘額有差異,但卻未細究差異額是來自於信用卡未撥款等,就一律列為「暫付款」,出現結帳不確實、科目不清楚的問題。
同時,街口支付也未依內部管理章則,執行開立電子支付帳戶作業,例如發紅包等行銷費用,在開官方電支帳戶、設金額、轉出款項等,流程都沒有合理提報與控管,尤其是開設網銀帳號、交易、審核、放行等權限,有同一人擁有多權限的情況。
金管會表示,街口支付在過年舉辦行銷活動,出現有退款情形時,未等賣家退回款項入帳,就先自行代墊還予付款者,導致電支帳戶有透支紀錄。因此針對內部控管疏失處以180萬元罰款,並要求街口支付董事長胡亦嘉不得兼任總經理。
對於創下國內電子支付業者遭罰首例,街口支付回應正在改善疏失,並強調消費者權益未受影響。街口支付指出,感謝金管會的指導,讓公司的嚴謹度更高,而電子支付相對於銀行或金融機構,規模比較小,一開始總有疏忽之處,已持續改善中,一定會遵守規則。且承諾在2個月內更換總經理,但目前尚無接任人選。
【2019-11-26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