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第二批退稅即將撥發!財政部宣布今(109)年所申報的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二批退稅將於7月31日,撥入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另因疫情實施的稅務紓困方案,共有近300億元所得稅獲准延期或分期繳納。
第二批退稅憑單的兌領期限為今年7月31日起至9月30日止,若金額不滿5,000元,可就近向退稅憑單上所載的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
財政部表示,退稅憑單其實就是退稅支票,代表民眾獲得退稅權利,實際上不會有過期或是消滅情況,即使超過票據上的兌領期限,只要去國稅局就能申請展延期限,若超過1年,國稅局可重新核發憑單,民眾權益不會受到損失。
今年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所得稅申報期限一律延長至6月30日,而退稅案件則提前1至3個月,並且改為四批次,第一批案件退稅日期為6月30日,包括今年5月1日至6月1日採網路申報、稅額試算採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覆、5月1日至5月11日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的稅額試算書面回覆、人工申報及二維申報。
第二批退稅日期為7月31日,符合案件為今年6月2日至6月30日採用網路申報、稅額試算以網路或電話語音確認回覆案件。第三批退稅日期為9月30日,涵蓋稅額試算書面回覆、人工申報及二維申報剩下案件。若未在6月30日以前申報的逾期案,列為第四批退稅者,退稅日期為明(110)年1月18日。
另外,今年我國因應疫情推出稅務紓困措施,截至最新統計,企業、個人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其中綜所稅申請案件964件、稅額約6.8億元;營所稅為10,002件、稅額287.1億元,累計293.9億元所得稅延後進國庫。
【2020-07-24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