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許多外商銀行紛紛撤離台灣市場,而為改變此市況,營造有利環境,金管會宣布修法鬆綁3項措施,修正兼營債券、證券承銷及自行買賣業務規定,不僅有利外商銀行的在台分行,國銀也可望受惠。
今(2021)年花旗銀行宣布將出售包括台灣在內的13個亞太區消金市場,引起市場一陣譁然。而其實包括瑞士信貸銀行、南非標準銀行、加拿大豐業銀行、英國巴克萊銀行、澳盛銀行,也都已不再繼續待在台灣經營。
金管會表示,為增添外商銀行在台經營的有利環境,已完成「銀行申請兼營債券、受益證券、資產基礎證券承銷及自行買賣業務應遵循之規定」修正,主要有3項重點,可讓外商銀行經營更靈活。
其一是放寬外商銀行分行提列備抵呆帳,以及保證責任準備金額50%,皆能計入外商銀行分行的淨值,對於在台子行達到風險控管標準將更有利。其二,放寬銀行兼營債券自行買賣部位限額,不再適用券商管理規則,而一律以銀行「核定基數」計算。據瞭解,放寬後與「單一」海外關係企業的買賣及交易總餘額,只須符合不得超過銀行核算基數10%,而所有交易總餘額不得超過20%。
以花旗銀行來說,過去兼營證券商指撥營運資金須15億元,比臺灣銀行8億元多近1倍。花旗銀行向海外總行或新加坡分子行交易有價證券時,為擴大額度須提列很大部位指撥營運資金,但未來限額放寬為核算基數10%後,指撥營運資金可望降低,能擴大與總行或香港、新加坡分行的交易額度,交易對象大幅鬆綁後,可有效提升其經營績效。
其三為放寬取得海外子行發行的公司債限制,讓外商銀行能結合集團資源,以滿足客戶需求。透過自營買賣方式提供海外子行發行的結構債提供給高資產客戶,不僅提升競爭力之外,也有助讓國內金融市場國際化。
【2021-07-2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