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內金融科技發展,金管會發布「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指引」,將放寬金融機構之間,在取得客戶逐次同意後,可共享9大類的客戶資料,除了業者可減省審查程序,民眾也能節省填寫資料的時間。
事實上,從今(2021)年4月開始,金管會就已在討論這項開放議題,而金控業者皆十分關注,未來能夠在取得客戶同意後,全集團即能運用客戶更多資料,對於數位化業務上有很大的推廣空間。
金管會表示,指引中規範金融機構間可共享的資料,包括客戶基本資料、身分核驗資料、帳戶資料、金融商品或服務之交易紀錄,以及負面資訊、認識客戶(KYC)資料、金融機構加值資料、電子通訊歷程紀錄、其他經客戶及合作金融機構同意共享的資料等9大類。
而此指引適用對象,目前未對非金融業開放,鎖定可適用者有三種,一是金控集團;二是非屬金控公司的金融集團;三是非屬金控或金融集團的金融機構間。另外,若屬金控集團或非屬金控公司的金融集團,金管會也開放可由金控或控股金融母公司統籌,建立資料庫、管理資料共享。
像是金控集團旗下若有A銀行、B證券等子公司,客戶留在A銀行的資料,只要獲得同意後,赴B證券開戶就不須再填寫一堆資料,可透過A銀行直接傳輸過去,大幅提升方便性,業者也能審視客戶的需求,創造更多科技服務的新金融模式。
金管會指出,金融機構間辦理資料共享,應先建立內控規範,並經董事會或理事會通過,並在公司網站對外揭露隱私權政策。其中,針對負面資訊共享,特別要求金融機構不能只以負面資訊為主,必須再行盡職調查進行確認。
【2021-12-27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