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通路合併案違反結合承諾,吃下2千萬元罰單。全聯福利中心在2022年7月併購大潤發時,公平會要求其落實「7大負擔」,才有條件通過此案;不過,公平會今(22)日公告,全聯未履行在申報併購大潤發時提出的結合承諾,依照「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處全聯2,000萬元罰鍰。
回顧2022年時,全聯福利中心傳出併購大潤發,外界關心「大者恆大」恐獨吞市場,造成價格變相調漲,因此公平會最終雖未禁止結合,但經過評估後,為確保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提出7大負擔。
不過公平會發現,全聯在供貨廠商申請新品上架、調漲價格時,要求其售價須為其他通路的一定折數,若有不符應同比例降價。同時,在促銷檔期中,以其他競爭通路的商品定價作為雙方議價的基礎,而向供貨廠商協商調整促銷售價與進貨價格等。這些行為違反併購時的「參與結合事業應確實履行主動提出之承諾」,以及「參與結合事業於結合實施之次日起,不得採最惠客戶政策」負擔,因此開罰。
公平會特別指出,「不得採最惠客戶政策」負擔,不是禁止全聯採取低價策略,而是因為當全聯執行最惠客戶政策時,表面上為消費者謀福利、降價銷售,實質上卻是在保障全聯自身商品毛利率的前提下,以其市場力,迫使供貨廠商吸收成本,並產生「其他通路售價不低於全聯公司」的壓力,進而影響其他通路降價競爭幅度,反而不利於通路市場競爭。
對於遭到重罰,全聯今天晚間回應,一直秉持「平抑物價」、「讓利予消費者」的理念,販售大宗民生物資,且配合政府政策減輕物價飛漲的影響,並力挺農漁民支持認購農漁畜產品,未來仍會繼續與合作夥伴維持良好互動,盡力滿足廣大消費者日常生活需求。
【2024-04-22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