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1/22)軍公教集結至凱達格蘭大道抗議政府年金改革,這是軍公教繼去(105)年93大遊行後,相隔不到半年再度走上街頭。是什麼原因導致一向安份、保守的軍公教人員上街頭抗議呢?
事實上,二次世界大戰以來,西方工業國家採行的年金制度,分別有確定給付(defined-benefit)、隨收隨付(pay-as-you-go)、確定提撥(defined-contribution)或儲備制(funded)等。這些年金制度因透過政府保障給付,並以量出為入的方式,解決保費額度,讓當代工作人口繳費奉養退休人口。
由於當時老年人口比率不高,因此工作者不須負擔過高的保費,即可支付當期年金給付所需,以及獲得未來領取年金的權利,相當受到大眾的支持,也為其他國家所仿效。
然而,自2008年金融風暴以來,全球經濟衰退,失業率上升與薪資下降,此由經濟部報告,2007年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平均失業率為5.8%,2009年攀升至8.3%可見一斑。由於高攀的失業率,降低了就業年齡人口繳交保費的能力,減少年金保費收入,再加上人口高齡化、少子化等因素,使財務狀況更加惡化,為健全年金體系的財務機制,各國陸續著手進行年金改革。
至於台灣,因軍公教人員所得替代率達75~95%,勞工階級僅為54~79.54%;加上相關基金績效不彰而有破產之虞,「年金改革」的聲浪因而大起。據媒體報導,因退撫會主委向總統力爭,軍職人員年金因而得以單獨專案處理,而與公、教切割。
實則,軍警一家、抵禦外侮有賴國軍,而國內治安則仰賴警消。因此,單純切割軍人而獨漏為台灣大小意外賣命的警消人員,顯非適宜。何況,警消的勤務繁重、工時長,過勞死或意外傷亡,也常有所聞。而且因警消人員並非勞工,所以勞工可以享有的「加班」、「休假」或「加倍酬金」等福利,警消人員均無,也難怪警消士氣低落,憤憤不平!
「年金」究竟該不該改革,答案絕對是肯定的!但什麼是「改革」?要求別人多分攤一點、少拿一點是「改革」嗎?「改革」難道不是應該從自己做起?難道不是應該有通盤規畫,而不是走一步算一步嗎?
如果銀行投資績效不彰時,可以拒絕依原有承諾返還民眾存款嗎?如果不能,為什麼政府能?銀行經營不善的改革,難道不是裁員收編或減薪?如果是,為什麼「年金改革」只改革人民、卻不見改革相關單位及其投資績效?
台灣的對立已經很嚴重了,不須要雪上加霜。「年金改革」不應是強取豪奪,也不應剝削。建議政府行政單位以身作則,從自身改革起,以帶動如捐血或捐款般主動跟進的風潮,並通盤規畫,以免有「剝削打壓」的非議。畢竟,「信賴保護」一旦被摧毀,恐難挽回,期許行政立法機關能共同努力建構自發務實的年金制度!
作者介紹:李貴敏,曾任第八屆立法委員,現任金典法律事務所所長,兼任交通大學科法所副教授、東吳大學EMBA副教授。熱情活力十足的她,專注於公共事務的立法正義,現更與卡優新聞網合作,將其理念、思維與情感,透過文章與國人溝通、分享。
《本專欄固定每週二刊出》
【2017-01-24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