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若有身體痠痛,就會求助傳統整復推拿,不過衛福部認定,這些手技服務者並不算醫務人員,所提供的服務不算醫療行為,若是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就是違法。而消費紛爭最多的民俗調理業禮券,由於現行並沒有法律規定業者須落實履約保證,所以一旦店家易主,購買的禮券通通都會變成廢紙,消保處建議盡量不要購買。
行政院消保處於101年10月間指定衛生福利部為「民俗調理業」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衛福部則於去(104)年6月1日公告實施「民俗調理業管理規範」,明訂業者以傳統整復推拿、按摩、腳底按摩等手技服務消費者,不算醫療行為。因此民俗調理人員不能宣稱或誤導該行為具有醫療效能,更不能自行調製藥品,販賣藥品及醫療器材,營業場所更不得陳列藥品、醫療器材等。
目前民俗調理業在經濟部辦理商業登記的營業項目,計有「傳統整復推拿業」、「按摩業」及「腳底按摩業」;截至104年底止,共有3,930家辦理商業登記,包括公司769家、獨資或合夥行號3,161家。
消保處表示,一般消費者向消保官申訴民俗調理業的消費糾紛,多半是與禮券無法使用有關,也就是一旦業者易主,之前所購買的禮券就通通成為廢紙,消費者只能自己摸摸鼻子,飽受一肚子氣。
消保處進一步指出,依據「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禮券至少要有1年的履約保證,但是民俗調理業不屬零售業,因此無法受該法規範。將請衛福部輔導業者落實履約保證,盡速制訂民俗調理業禮券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同時,呼籲消費者不要購買,避免消費糾紛。
【2016-01-14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