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二連三的肉毒桿菌中毒事件震驚全台,民眾現在可說是聞「豆干」色變!行政院消保會今(9)天表示,真空不等於無菌,僅有經過高溫高壓「商業殺菌」的黃豆類真空包裝製品,才可在常溫下販賣,目前僅2家業者受到專業認可,其餘則一定要「冷藏」處理,且最好以中心溫度100℃加熱後再食用。
4月份爆發首起肉毒桿菌中毒事件,引發社會關注,接著又發生數起病例,矛頭指向豆干,讓消費者「心驚驚」。海洋大學生命科學院食品科學系副教授張正明強調,真空並不代表無菌,肉毒桿菌的孢子反而會在無氧狀態下更為活躍,若產品在配送過程出現問題,或通路未冷藏處理,均有可能產生致命毒素。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組長蔡淑貞指出,目前市面可在「室溫」下販售及儲存真空包裝食品的業者,僅得意中華食品、福記食品兩家,其餘商品從運輸、販售及儲存,都須要在「冷藏」環境;簡單來說,消費者挑選時,除了兩家通過專業核可的廠商外,未經冷藏的真空包商品則不要購買。
蔡淑貞進一步解釋,兩家業者生產的商品均是經高溫高壓「商業殺菌」且殺菌條件有專業機構認可。不過,目前法令並未規範業者一定要在商品包裝上註明殺菌方式,因此還是認明品牌較為妥當;但為方便消費者辨視,已要求食品研究所設計標章,未來將會加註於產品上,預計1年內可上路。
同時,張正明提醒,如果民眾購買的不是經過商業殺菌的真空包裝黃豆製品,最好拆封後以中心溫度100℃煮沸再食用,以1公分厚度的豆干為例,約須煮40分鐘;若是使用微波爐,則要強微波4分鐘以上。
至於目前黃豆食品業者是否有符合規範?消保會表示,到6月4日為止,共稽查真空包裝黃豆製造業者118家,其中97家合格,21家不合格;並針對未經商業殺菌的真空包裝食品與督導業者落實冷鏈管理,稽查販售業者1,418家、產品件數4,757件,總計合格者4,502件,不合格者255件。
消保會督導組組長劉清芳表示,對於未冷藏有安全之虞的真空包裝食品,如經查獲屬實,因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31條,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則可處以6萬~30萬元罰鍰。
此外,消保會補充,非真空包裝的一般包裝,該類食品雖沒有孳生肉毒桿菌的風險,但為避免食物有黴菌以及一般細菌孳生,業者會依法添加防腐劑保存。因此,民眾應特別留意食品標示,衛生署也會加強稽查是否有劑量超標的現象。
【2010-06-09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