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偵辦陽信商銀超貸弊案,懷疑民進黨立委薛凌和夫婿、陽信董事長陳勝宏涉嫌違法貸款,掏空銀行資金至少五億元。昨(24)天大舉搜索薛凌立法院辦公室以及住家,帶回薛凌夫婦、前後任常務董事、出納等五人,士林地檢署以有串證、涉嫌重大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薛凌等四名被告,今晚六點左右,合議庭認為沒有羈押必要,諭令薛凌、陳勝宏各以一千萬元交保。
陽信超貸弊案起因於九十三年間,薛凌競選不分區立委時,遭到同黨立委林文郎指控,涉嫌利用陽信商銀常務董事的身份,與丈夫陳勝宏勾結,藉由不當關係人放款的手法,違法掏空陽信商銀四十億元的資金。
檢調接獲檢舉著手偵辦,但因為薛凌立委身份敏感,檢方格外謹慎,以鴨子划水的辦案方式蒐集情資。昨天趁著立法院休會期間,搜索薛凌立院辦公室,以及位在仰德大道的住家。搜索行動中,不但查扣大批放款借貸資料,還在一本佛經中發現一張「小紙人」,上頭寫著承辦檢察官「蔡啟文」三個字,讓辦案人員相當詫異,而薛凌的兒子則是尷尬的回應,是用來防小人的。
其實檢調上個月的偵查行動,就已經聲押薛凌擔任陽信商銀董事的弟弟薛宗賢等人,因為檢調發現薛宗賢為了規避關係人放款的限制,涉嫌以女友王玉蘭等人當人頭,多次向陽信貸款,總金額高達五億元。
而薛宗賢所提供的擔保品是中華日報等建物及土地,為了提高貸款金額,還偽造不實的買賣契約,實際交易價格為四億一千萬元,卻灌水到五億六千萬元,其中價差高達一億五千萬元。
檢調認為其中大有問題,涉嫌違反銀行法,因此展開行動,約談薛凌夫婦以及前後任常董林金隆、劉振陞、出納李若華等五人,除了李若華三十萬交保之外,其他四人都被檢察官以串證、涉嫌重大等理由聲請羈押禁見。
羈押庭從今天上午九點開始,一直到下午四點庭訊結束,合議庭再經過兩個小時的評議,諭令薛凌、陳勝宏夫婦各以一千萬元交保候傳,林金隆三百萬、劉振陞兩百萬元交保。
【2007-07-25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