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F風暴自2014年爆發已2年有餘,迄今仍持續延燒中。投資人損失慘重,銀行虧損也破表。為避免雪球愈滾愈大、不可收拾,行政單位已重懲相關銀行,要求銀行與投資人協商和解。事實上,並無濟於事,損失不斷擴大中。
其實,TRF風暴早有跡可尋。包括韓國、馬來西亞、印尼、印度、香港及巴西等地區,都因TRF等類似商品交易而重創。台灣卻無視於此,在2006開放八大工業國貨幣TRF後,再開放人民幣TRF。
尤其,在銀行理專推波助瀾之下,投資人因期待人民幣升值而加碼投入,卻因人民幣持續慘跌,導致投資人虧損擴大。又因台灣中小企業參與者眾多,更讓台灣經濟雪上加霜,一發不可收拾。
由於TRF為高風險、高複雜性及高度專業性的金融商品,除金融「專業投資人」外,一般民眾難以理解其風險,再加上銀行理專強調高報酬、低風險的強力推銷下,消費者自然不疑有他而紛紛投入。
TRF是金融機構為避險所設計的高風險金融商品,又有銀行業者悉心規畫的不平等契約保障業者,投資人難與銀行抗衡。雖然《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明文規定,消費者得申請調處、仲裁或訴訟,但救濟管道曠日費時,除緩不濟急外,具備相關知識得裁決者,更是寥寥無幾,而難有所為。
金融風暴接二連三,而每一次風暴後,行政與立法機關總會跳出來修法。其實,問題不在修法,而在及時、正確且完整的資訊揭露、嚴格執行法令並控管銀行理專。
值此國際政經局勢不明、台灣經濟難以突圍之際,政府應避免獵殺投資人的衍生性金融商品四處流竄,或至少讓銀行因避險而設計的高複雜性、高風險性金融商品交易,局限於金融或投資專業機構,以降低台灣金融交易風險、穩定投資人的信心,並建全台灣金融制度。
而且,在台灣人口老化、勞動力降低、人才與技術紛紛外流、經濟低迷又乏國際認同的今日,至少行政單位應確保台灣人辛苦累積的積蓄,不致於因制度缺失或執法不力,而毀於一旦!
作者介紹:李貴敏,曾任第八屆立法委員,現任金典法律事務所所長,兼任交通大學科法所副教授、東吳大學EMBA副教授。熱情活力十足的她,專注於公共事務的立法正義,現更與卡優新聞網合作,將其理念、思維與情感,透過文章與國人溝通、分享。
《本專欄固定每週二刊出》
【2016-11-0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