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建設公司來說,建案施工期間的土地增值稅,應納入建設成本,不過新北市熱銷個案宏盛新世界,竟然將土增稅違法轉嫁給消費者,新北市消保官開罰10萬元。
去(105)年12月,陸續有20多名消費者向新北市消保官提出申訴,指稱位於新北市淡水區濱海路二段與沙崙路口的建案宏盛新世界,在預售屋契約書末頁,黏貼以手寫字跡影印的稅額轉嫁條款,把取得使用執照前的土增稅轉嫁由消費者負擔,直到交屋時,購屋者才發現要自行負擔近10萬元不等的土增稅。
依內政部公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22點規定,使用執照核發前的土增稅,應由建商負擔。但宏盛建設卻在簽約時提出預先擬定的稅額轉嫁條款,約定宏盛建設只負擔簽約當年度的土增稅,至於簽約次年到建案日後取得使用執照期間的土增稅,則一概由消費者自行負擔。
新北市消保官表示,調查後認定宏盛建設預先擬定的稅額轉嫁條款,已經違反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影響消費者權益甚鉅。同時考量本案受害人數眾多,依據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對宏盛公司開罰10萬元。
消保官提醒,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審閱期間至少有5日,消費者應該善加利用這段期間,將建商所提供的契約書,與內政部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詳加比對,若有不符之處而影響自身權益時,應及時向建商提出異議。
土地增值稅應從交屋後由消費者負擔,知名建商宏盛建設違法將預售時期的土地增值稅轉嫁給消費者,成為國內首例違法將土地增值稅轉嫁給消費者負擔的個案。
【2017-03-2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